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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沈安娜奖学金评定办法

作者: 政教处 发布时间: 2013-10-06 15:22:00 点击数:

2012—2013年度“沈安娜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江苏省泰兴中学“沈安娜奖学金”协议书相关内容,拟定2012—2013年度“沈安娜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1、名额分配:高一、高二、高三一等奖各一名;二等奖各两名。

2、奖金分配:一等奖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奖金各500元。

3、获奖学生条件及产生办法:

(1)熟悉沈安娜故事,学习沈安娜精神;

(2)本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学习成绩列班级前五名或全年级前五十名;

(4)班主任到班宣传,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年级工作小组评议,产生4至5名候选名单,再送交政教处综合评议,产生获奖名单并报校长室审批确认。

4、10月中旬颁发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此办法报沈安娜亲属和校长室批准后实施。

 

 

政教处

201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