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度“沈安娜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江苏省泰兴中学“沈安娜奖学金”协议书相关内容,拟定2012—2013年度“沈安娜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1、名额分配:高一、高二、高三一等奖各一名;二等奖各两名。
2、奖金分配:一等奖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奖金各500元。
3、获奖学生条件及产生办法:
(1)熟悉沈安娜故事,学习沈安娜精神;
(2)本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学习成绩列班级前五名或全年级前五十名;
(4)班主任到班宣传,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年级工作小组评议,产生4至5名候选名单,再送交政教处综合评议,产生获奖名单并报校长室审批确认。
4、10月中旬颁发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此办法报沈安娜亲属和校长室批准后实施。
政教处
201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