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泰州市“名师走教”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 教科室 发布时间: 2015-05-26 16:49:00 点击数:

为了全面落实泰州教育“163”行动计划,促进我市教育的均衡发展,提升我市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名师”的作用,不断提升学生的学习力,引导我市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名师走教”工程。

“名师走教”是指具有一定特长的教师每次利用1天左右的时间离开自己班级到其他班级或学校、地区给学生上课和紧缺学科的教师到缺编学校上课。走教与支教、送教一起,均是泰州教育推进师资均衡发展的举措之一。

一、范围形式

“走教范围”。“名师走教”可以在校内进行,也可以校际间、区域间进行。

“走教”形式。双向选择,“菜单式”服务。一方面,全市三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教授级教师要提炼自己的“教学名片”,根据自己的教学特长,列出可以“走教”的课程内容;同时,鼓励在学科某一领域有专长的教师参加“走教”。另一方面,各地、各校组织教师根据本市(区)、本校、本班、本学科的教学实际情况列出“走教”需求的内容。这样,学校或教师可以点名师的课程,名师可根据“走教”需求的内容确定自己走教的项目。

二、内容要求

“走教”内容。可以是一节课,也可以是专题性学习、主题性教学。

“走教”要求。每学期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授级教师至少跨区域“走教”一次,教学能手至少在校际间或跨区域“走教”一次,教坛新秀至少在校内“走教”一次。

三、保障支持

    ⑴组织保障。各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市直学校“走教”工作由市教研室具体负责。

⑵经费保障。“名师走教”可安排一定讲课金,跨区域的由邀请市(区)或学校承担,校际间走教由邀请学校承担,校内走教由各校安排。

⑶考核保障。激励教师走教,各校在实行绩效考核时,要实施学科绩效捆绑考核。“名师走教”的完成情况,可以作为“名师”年终绩效考核和三级骨干教师考评、晋级的依据,对“走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晋级等方面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