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其学校(幼儿园)在职人员均可申报本项目。项目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单位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
(二)申报内容。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能反映基础教育一线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申报项目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既可以是新设立的项目,也可以是已形成初步成果项目的延伸性项目,中小学教材、教辅编写等除外。
(三)申报要求。围绕“实际、实招、实验、实效”的思路,针对基础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措施和预期效果。申报项目要观照前沿理论、创新方法路径、破解现实难题,注重前瞻性;要体现理念创新、理性思考、理论建树,注重原创性;要坚持实验探究、构建教学范式、促进主动好学,注重实效性;要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的统一,在强调理论成果价值的同时,更加注重成果的应用性和可推广性。防止将本项目变成一般的理论研究课题。
二、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根据要求填写《江苏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
查看附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二)市、区推荐。
(三)答辩遴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项目答辩,根据答辩结果和专家意见,综合确定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
请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并于3月18前将申报材料送教科室,电子稿发至stzjks@16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