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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教科室 发布时间: 2017-02-22 10:21:00 点击数:

一、   推荐评选范围

在岗在职的教师,原则上按照逐级晋升,优秀人员可破格晋升。

二、推荐评选条件

见《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推荐。学校对照条件,根据分配名额(我校17人)、申请教师实际和学科结构,评选产生学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经公示后向市教育局上报推荐人选材料。其中,学校推荐的教坛新秀人数一般占分配名额的一半以上。

3.专家评审。市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审组,评审结果在泰兴市教育局工作专栏(http://jy.taixing.gov.cn)公示5日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一份;

2.《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此表a4纸正反打印;

3. 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骨干教师等次证书等复印件;

4. 本人或所带班集体取得的各项表彰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开设公开课(讲座)、教学竞赛、“泰微课”、指导学生、培师等教学实绩证明材料(开设的公开课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经学校确认或教科研部门认可);

6. 近三年来教科研材料。发表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如著述较多,可附刊物、著作的封面、目录、论文和封底的复印件,获奖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课题须提供开题、结题论证书等材料。

上述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须学校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第3456项材料需编印目录装订成一册。所有评审材料装入材料袋于35日送教科室。

  

 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请到教科室邮箱stzjks@163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