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高级、一级职评材料送审通知

作者: 校办室 发布时间: 2013-07-21 11:07:00 点击数:

各位参评老师:

为做好职评工作,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请于2013722上午8:0010:00间向李萍老师提交各类有效材料,逾期后果自负。含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含四门公需科目)、教科研论文、主持或参与课题证明、主持校本课程证明、公开课证明、顶岗支教交流证明等,用一只材料袋装好,封面注明学科、姓名、申报类别。

2.结果公布后,请于723上午8:0010:00取回本人材料。

3.职评期间,务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请随到。

                   校长办公室

                  201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