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流程
(请所有人员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逾期责任自负。)
一、时间安排:
2013年8月14日:审议方案征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并组织实施。
2013年8月15日:组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申报表》和《测评表》,申报人员准备有关证明材料。
2013年8月16日:申报人员提交表格,审核小组验核材料。
2013年8月16日下午起: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量化测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并公示。
2013年8月21日: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
2013年8月22日:汇总、复核上报材料。
2013年8月23日:向市局上报验核。
二、近期工作要点:
要点一:领取表格
到三楼李萍老师处领取《申报表》
(附件一)、《测评表》
(附件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流程》
(附件三)。
时间:15日下午3:00—6:00。
要点二:填写表格
填写《申报表》:三类岗位人员均需按实填写本表。其中“现任岗位”填写现岗位名称,如“数学教师”“图书管理”或“设备维修”;“申报岗位类别”填写“管理岗位”“专技岗位”或“工勤岗位”;“申报岗位等级”填写本人申报的岗位,如“九级”;“自评”一栏暂不填写;其他栏目按实填写,材料较多的选择最重要材料填写。
填写《测评表》:申报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无须填写本表,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填写本表。自评单项得分、自评合项得分、“备注”栏,三项要保持逻辑上的一致,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若申报五级、六级、八级、十一级岗位,必须提供佐证材料。若某证明材料已满足所在项最高分值,该项可不提供其他材料。材料排序并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
2.毕业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
3.专业性荣誉证书或批文复印件;
4.表彰证书复印件;
5.教育管理经历证明(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经历由教务处开具证明,班主任经历由政教处开具证明,其他管理人员由学校认定);
6.论文发表复印件(含封皮、目录和本人论文)或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
7.课题开题或结题报告(期内无结题报告的视为未结题,期满但未结题的不计分)、校本课程证明材料;
9.优质课、公开课(单项竞赛、学科讲座)相关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10.指导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聘书或任教五年以上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受指导教师出具书面证明);
11.任教高三年级或承担小循环教学任务的证明材料(由教务处开具证明);
12.校际顶岗交流(支教)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所列1、2、3、4、6、9、12共七项,在提交材料时须提供原件验核,验核结束后直接带回(已向李萍老师提交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的人员,请于2013年15日下午6点前带回)。确保材料和自评得分的准确性,若出现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要点三:提交表格和材料
时间:2013年8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
申报正高级、高级层级的(三、四、五、六、七级),提交曹坤(地点:教务处)
申报中级层级的(八、九、十级),提交陆融(地点:政教处)
申报初级层级的(十一、十二、十三级),提交吴卫东(地点:教科室)
申报工勤、管理岗位的,提交黄海(地点:教科室)
请定期关注校园网站通知,聘用合同书的领取和签订具体时间待定。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