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9日,习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与师生座谈时,希望全国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总书记的讲话情真意切,语重心长,要求明确,在全国教师中引起强烈反响。为进一步促进全校教师爱岗敬业,不断提升师德师能,让更多“泰中好老师”在校园涌现,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争做四有好老师”思想大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讨论主题:围绕“四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选角度,畅谈心得体会、思想认识或目标追求等。
二、活动时间:2014年9月15日—2014年10月15日
三、参加对象:全校所有任课教师
四、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2014年9月20日前,以年级组为单位宣讲、学习习总书记讲话,并组织自学。
2.撰写心得。2014年9月27日前,所有参加对象撰写心得体会,1500字以内。须言之有物,有感而发,不得抄袭。
3.交流讨论。2014年10月4日前后,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交流(利用周前会),每学科不少于1人。
4.展示刊登。2014年10月12日下午5时前,以年级组为单位向办公室提交纸质稿,办公室负责遴选部分文章在校园橱窗展示或在校报刊登。(纸质稿要求:一张a4纸双面打印;“题目”宋体三号;“组别、姓名”楷体小三;“正文”仿宋体四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2)
5.评选颁奖。展示文章优先向 《中国教育报》推荐发表,并设校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名,颁发奖状。
五、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遵循“简约、有序、实效”原则由各年级组织实施,年级组须在规定时段做好相关工作。所有参加对象均须参加大讨论活动,撰写体会文章,并将此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校党委、校长室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