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5年职评通知一

作者: 校办室 发布时间: 2015-07-04 16:15:00 点击数:

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评通知()

 

一、“职评”所需文件阅读路径:校园网首页→校务公开栏。请认真阅读本栏内“2015年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并慎重填报“自评表”(见附件)。在承诺人栏填上本人姓名,并在各项中自我量化逐一打分。

二、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普通话、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含5门公需科目:仅指2010-2014年期间的)等基本条件必须具备,缺项不得申报。

三、发表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和封底的原件,获奖论文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论文稿和公布评审结果的文件。提交的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中国知网、万维、维普网站检索论文清单网页打印件,并附原件。任现职之前的教科研成果,非教育教学类专业性论文、非正式刊物(报纸)刊载的论文、非教育主管部门及所属学会组织的获奖(交流)论文,均不得算分。严格引用苏职称〔20134号中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不符合此条要求的不得积算为分值。【附:第二十五条 省级以上刊物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cn刊号);核心期刊一般是指论文发表时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期刊。在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集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专著或教材是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且以在专著或教材上署名为准。】

四、自我量化结果是校内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参评人须保证所有材料及数据的客观、真实、有效,若出现虚报抬分情况,责任自负。

五、以“姓名+学科+申报级别”的形式标注《自评表》(excel)的文件名称(示例:王某某语文一级),并将该文件发送至80864643@qqm,截止时间:201576(周一)下午17: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本次职评我校所配名额为一级2名,高级4名,其中含达年限规定的研究生(研究生也需通过述职初评)。名额少而时间紧,请积极配合。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提前做好述职准备,述职时间和地点请于78日前关注校园网通知。述职时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自愿放弃本次评审,必须在201576日下午17:00前出具书面说明或短信同时告知戴宏华及施礼兵两主任。通过人员将来所填正表也将由此路径发布,相关人员注意查询校园网校务公开栏。若有疑问,请咨询:13401206180(施)、13852672727(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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