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职工信息更新通知

作者: 校办室 发布时间: 2015-10-27 15:08:00 点击数: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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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职工信息库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师资队伍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省教育厅、泰州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信息库更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教职工信息库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系统与教师培训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在中小学师资队伍信息化管理和教师培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信息是教师培训、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也为学校教师管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渠道。

2.健全稳定学校管理员队伍

各学校必须安排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担任管理员,并保持管理员队伍相对稳定。为落实责任和便于工作联系,信息库中学校信息页面中的联系人一律为各学校管理员。

3.认真做好教职工信息核准更新工作

一要核准人头。要录入新招聘、新调进人员信息,删除已退休、调出人员信息,做到人员一个不少。非公办学校录入信息系统的教职工为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人员。

二要对在职教职工的变化信息进行更新。主要是教职工的学历、职务、职称、奖惩、骨干教师类型、联系电话号码等方面的变化信息。为做到教职工信息的准确无误,各学校管理员要求教职工登录江苏教师管理网,对本人信息进行核查,发现错误及时变更。

根据教职工信息库管理要求,各学校管理员每季度对学校和教职工变化信息进行一次更新,一般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底前完成。为配合此次全省教师信息核查统计工作,各学校10月底(本周内)对本校教职工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更新工作。提醒学校管理员,在进行学校信息、教职工信息更新保存后,必须完成网上提交,确保必填项准确率、填报率100

 

 

泰兴市教育局

201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