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师学历提升工作通知

作者: 校办室 发布时间: 2017-09-06 09:01:00 点击数: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人〔201719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市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创建教育现代化是我市教育系统的中心工作,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是教师队伍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情况的通报》相关监测数据显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情况与省定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各校情况详见附件)。为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江苏省教育现代化指标考核要求,幼儿园教师专科率、小学教师本科率、初中教师本科率、高(职)中教师研究生率分别需要达100%90%100%20%

二、提升对象 

1.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教师中(截止2017年底),幼儿园教师学历未达大专的,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未达本科的,必须参加大专、本科学历提升。

2.高(职)中学校教师中,未满45周岁(截止2017年底)的,必须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

3.鼓励在规定年龄范围外的教师积极参加学历提升。

三、提升方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大专、本科学历提升可以通过函授、自考、开放教育等途径参加学历提升学习。2017年江苏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96日—10日,详情请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cun)查询。中小学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提升的,需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2018年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般在10月中旬,考试时间一般在12月下旬,详情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保障措施

1.各学校要帮助教师解决好工学矛盾,保障教师参加学历提升的时间。要按规定要求报销教师参加学历提升的学习费用。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提高费用报销的额度和比例。

2.对学历提升达标的教师,在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评选评优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3.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奖补力度,对抓教师学历提升方面举措得力、效果突出的学校进行奖励,对学历提升达标教师进行配套奖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从人才强校、人才强教的战略高度,将学历提升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学历达标未达到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学校,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逐一落实未达标教师的学历达标时间,并在915前将方案及教师学历达标时间统计表报局人事科。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考核奖励,将学历提升任务落实到人、考核到人。

 2.《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是教师信息的基准库,各学校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本校信息系统管理员的管理,落实责任、明确职责。要求信息系统管理员910前对本校教职工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更新。包括新增人员的信息录入、调出(退休)人员的离校处理,以及有关人员最高学历、骨干教师称号、教师资格等信息的变更,确保教师信息准确无误。

3.今年底,市教育局将对学校教师参加学历提升报名、录取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统计数据作为对各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泰兴市教育局

                                   2017年9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