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评通知(一)
一、“职评”所需文件阅读路径:校园网首页→校务公开栏。请认真阅读本栏内“2023年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并慎重填报“自评表”(见附件)。在自评人栏填上本人姓名,并在各项中自我量化逐一打分。
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职称证书、普通话、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申报高级人员应在近五年完成累计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人员应在近四年完成累计288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等基本条件必须具备,缺项不得申报。
三、论文论著、课题等教科研材料。
(1)任现职以来撰写的教科研材料原件(不超过10项)。获奖论文须提供公布评审结果的文件。如所提供的论文、论著不只是本人署名的,还须填写《论文、项目证明材料》,并由有关单位证明是否属实,加盖公章。
申报人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期刊社查询”查询证明,查不到的不上报。打印件粘贴于杂志封二页。如无法提供检索打印件(含获奖论文,不超过4篇)需同时报送与原稿一致的电子文稿。
四、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五、自我量化结果是校内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参评人须保证所有材料及数据的客观、真实、有效,若出现虚报抬分情况,责任自负。
六、以“姓名+学科+申报级别”的形式标注《自评表》(excel)的文件名称(示例:王某某语文一级),并将该文件发送至673789370@qqm,截止时间:2023年7月16日(周日)晚上10: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七、本次职评我校所配名额为高级5名,中学一级10名。请据情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请提前做好述职准备,述职时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述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有疑问,请咨询: 13814471988(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