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评通知(二)

作者: 校办室 发布时间: 2023-07-12 08:50:00 点击数:

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评通知()

 

各位参评老师:

为做好职评工作,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请于202371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6:00间向教科室提交各类有效材料原件并按《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的封面目录格式(见文件第12页)整理,用一只材料袋装好,封面注明学科、姓名、申报类别逾期后果自负。

2.结果公布后,请取回本人材料。

3.职评期间,务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请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