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教育局
泰教人〔2024〕5号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省、市职称办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中小学申报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研训员。中小学、幼儿园自主聘用的教师,须与单位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2.中职校申报对象为:全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中心、职业教育研究室等机构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研训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引导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把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强化品德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申报。强化职称申报诚信体系建设,市教育局将对职称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如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剽窃或抄袭情况,将视为弄虚作假。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职称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和盖章的近五年教师任课一览表(含学科或专业、姓名、班级数、周课时数)或年级总课表(个人信息加粗或标红)。除课表外,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须提交一学年的教育教学活动方案;从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教师,须提交一学年康复训练方案及训练记录;从事巡回指导等工作的教师,须提交开展教育咨询、送教上门、指导随班就读等工作一学年的材料。兼任学校管理工作的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研训员、电教员等申报职称,须符合现行资格条件明确的业绩要求并提供真实有据、经学校(单位)公示和盖章的佐证材料。研训员和校领导须提供近三年听课记录原件(含听课时间、班级、执教老师、听课内容)或承担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含培训时间、对象、课时、培训内容)。对学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师培养工作业绩突出的研训员,在学校工作累计年限可放宽到5年。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课题、奖项、荣誉称号等作为职称晋升的限制性条件,体现先进教学理念和新课程标准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业内专家评价有效的原创性研究报告、优秀教学设计(案例)、课堂教学实录、校本教研成果等可以替代论文,重点考察教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
3.坚持统筹全局激发活力。不断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学段各类教师的职称评价机制。取消申报人员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或转评满1年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原任职年限和相关业绩可连续计算。职称申报注重向年轻教师倾斜,泰州市统筹20个高级教师岗位计划,专门用于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不占用现有空缺岗位指标,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4.坚持服务一线和振兴乡村。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以及在参加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把长期扎根乡村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关爱留守儿童实绩、近五年教学工作量等纳入乡村教师评价的重要指标,优先推荐工作年限长、业绩突出的乡村教师。落实乡村教师“三定向”政策,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可自主选择按照定向评价标准或者非定向评价标准申报职称。通过定向评价取得职称的人员由乡村学校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职称。
三、规范做好推荐评审工作
(一)推荐评审工作依据
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通知》(苏人社发〔2019〕17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级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22〕2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号)、《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核定的岗位职数,开展各类职称推荐申报及评审工作。
(二)推荐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gn/),在主页左侧“云办事”专栏找到“职称”分专栏,转入“职称服务”页,点击“职称评审申报”项上的“在线办理”转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中职校高级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5日,中小学高级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30日,一级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25日—8月15日,二级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8日—10月18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员对照申报类型和相应的资格条件,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按照乡村“三定向”申报职称人员,在省申报系统中“是否基层单位(定向评价)”,请选择“是”。
2.学校推荐。所在学校(单位)根据市局下达的职称申报指标数,通过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不少于两个班。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情况简表》需在学校(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共场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
3.部门审查。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以定向标准申报的乡村教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将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20〕152号文件精神进行身份界定。
4.评前公示。正式评审前,评委会对评审人员再进行一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组织评审。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6.结果公示。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公示相应推荐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7.发文公布。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管理权限对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职称证书由申报人员登录申报平台自行打印。
(三)推荐评审的几点说明
1.关于学历。申报人员需具有国民教育学历,经原省教委验印的党校学历视同合格学历,其他党校学历不作为评审的有效学历依据。军人服兵役期间在军事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在评审中予以认可,地方人员取得的军事院校成人教育学历在评审中不予认可。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关于继续教育。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申报高级人员应在近五年完成累计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人员应在近四年完成累计288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人员应提供审验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验证明。从202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3.关于教学奖项。申报人所获教学奖项应纳入学校规划或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适用于行业主管的学校)组织或批准;申报人员应提供获奖证书或主办部门的获奖通知文件。
4.关于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对中小学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泰州市教育局将组织教育教学能力笔试考核,考核对象为:男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和破格晋升人员,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5.关于中职校教师申报资格。申报人员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作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编制在小学和初中,长期在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教师,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也可申报,此类人员限报“社区教育”学科。
6.关于中职校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所在学校应如实提供申报人员2019年至2023年间的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提供考核办法、通知等相关佐证材料。
7.关于职称初定政策。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入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初定二级教师、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一级教师;大专毕业生在教学岗位见习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初定三级教师、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二级教师。
8.关于援藏援疆援青教师申报。因组织安排援藏援疆援青的教师,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需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参加职称评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派出地继续有效。
9.关于交流(支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男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相应支教交流经历:任现职以来,从2016年8月起,城区学校教师须有2年及以上在乡村学校任(支)教的经历,乡村学校教师须有2年及以上校际交流工作经历。同时,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内45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还必须有在集团内不同校区交流任教的经历。申报人必须提交经派出学校和接受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推荐评审工作要求
1.规范推荐评审。各学校要不断完善推荐评审办法,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对标找差,明确努力方向。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推荐评审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各环节预留充足的时间;推荐过程科学有序、公平公正。
2.加强材料审核。实行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实名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或隐瞒,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各学校严格对照职称申报政策条件、时间节点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3.严肃评审纪律。凡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发现师德师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理,取消当年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次年开始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失信行为记入全省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并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学校按照评审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报送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中职校7月29日报送高级材料,中小学8月5日—6日报送高级材料,8月21日—23日报送一级材料,10月24日—25日报送二级材料;报送地点:市教师发展中心(中专校内)。联系人:赵婷婷,联系电话:87728130、87728132。
附件:1.2024年泰兴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2024年泰州市中职校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1
2024年泰兴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报送的材料
(一)学校报送的材料
1.《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表1)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
2.《泰兴市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获奖和未提供检索网页论文汇总表》(附表9)一份,加盖学校公章。
3. 江苏省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附表12),正文和附件均需盖公章。
(二)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
请申报人员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材料,并整理装订。申报人员材料分为三类:
1.评审表格,不需装订。
(1)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A4纸,须从申报网站下载,正反打印)。
(2)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附表2,一式2份,单位审核盖章)。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主要情况公示表(附表4,1份,原件)。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表11)。
2.各类佐证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
(1)各类佐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要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报送材料时带原件验核。(研训员、校领导须提供近3年听课记录原件)
(2)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教案不需装订)。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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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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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 |
材料名称 |
份数 |
页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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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格 |
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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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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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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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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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证书、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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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聘用教师的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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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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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材料 |
师德考核表、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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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其中近三年师德考核表为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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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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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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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 |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奖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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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文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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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
担任班主任或课外活动指导老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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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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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班级、辅导学生获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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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文件、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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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
循环教学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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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提供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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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教学(学科讲座)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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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限10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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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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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示并盖章,近5年,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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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教学实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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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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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示范 |
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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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的协议书、青年教师获奖证书。限3人,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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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兼职证明材料(如参加名师工作室、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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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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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证明材料 |
普通话测试水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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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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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证明、公需科目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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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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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情况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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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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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证明材料,如破格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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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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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所任教学科一学期的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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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须提供近两年所教学科一学年教案。(无需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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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论文论著代表作材料。
(1)任现职以来撰写的教科研材料原件(不超过10项)。获奖论文须提供公布评审结果的文件。如所提供的论文、论著不只是本人署名的,还须填写《论文、项目证明材料》(附表8),并由有关单位证明是否属实,加盖公章。
申报人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期刊社查询”查询证明(见下图),查不到的不上报。打印件粘贴于杂志封二页。如无法提供检索打印件(含获奖论文,不超过4篇)需同时报送与原稿一致的电子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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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目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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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
(2)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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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论文论著教材名称 |
本人承担 部分 |
发表、出版时间 |
期刊名称 或出版社 |
是否提供查询网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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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中小学教师有效教学行为调查研究》 |
独立 |
2014.04 |
教育研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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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题和教学科研获奖情况(限2项)。
(1)任现职以来参与的课题材料,包括:①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②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等;③结题报告,或课题获奖证书。
(2)任现职以来教学成果奖获奖材料,包括:①获奖证书;②成果申报书;③成果报告;④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封面、目录及重要章节)等。
(3)材料按每个课题或教学科研获奖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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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
立项部门、时间 |
本人排名 |
结题、获奖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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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中小学教师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
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2019.10 |
2/7 |
20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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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袋格式要求
1.送审材料袋封面格式
按样式制作送审材料袋封面,用A4纸打印并粘贴于送审材料袋封面,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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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编号: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送审材料袋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 评审学科:_________________ 拟评职务资格:_____________ 学校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 市、县审核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2.送审材料袋底部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下列表样用白纸打印后剪裁成5cm*20cm左右粘贴于送审材料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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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单位) 姓名 拟评职务资格 任教学段 评审学科 是否教科研训员 是否乡村定向 是否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 |
二、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报送的材料
(一)学校报送的材料
《泰兴市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表13)1份,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
(二)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2份、A4纸,须从申报网站下载,正反打印);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幼儿园(不在编)教师须提供人事代理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其他
1.评审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报送二级材料时以学校为单位一并将评审费缴至市教育局计财科。
2.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提供免冠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背面注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学校,随材料集中报送)。
附表:1.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A3纸)
2.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
3.学科代码表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主要情况公示表
5.破格评聘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表
6.政治思想表现、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7.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表
8.论文、项目证明材料
9.泰兴市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获奖和未提供检索网页论文汇总表
10.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1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12.江苏省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13.泰兴市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14.教师支教交流证明
15.乡村学校教师申报职称申请表
附件2
2024年泰州市中职校高级(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需报送的材料
1.岗位职数一览表
2.《江苏省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名册》(使用EXCEL制作)一式2份,并加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或市直学校公章,电子表格发泰州市教育局职称办邮箱jstzzhicheng@163m。
3.《泰州市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获奖和未提供检索网页论文汇总表》一式2份,并加盖市(区)教育局或市直学校公章,电子表格发泰州市教育局职称办邮箱。
4.江苏省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正文和附件均需盖公章。
5.“三定向”学校清单目录,需加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章。
6.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职称评审推荐函》。
二、申报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不统一印制申报材料袋,请申报人员按下述要求提供材料,并整理装订。申报人员材料分为三类:
(一)评审表格,不需装订。
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须从申报网站下载,正反打印),A4,一式3份。学校和有关部门应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
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限填写1页,一式8份。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二)各类佐证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
佐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要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佐证材料目录(请按此打印成A4整张纸大小,粘贴于第二类佐证材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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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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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 |
材料名称 |
份数 |
页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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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格 |
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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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报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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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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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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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称证书、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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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 |
优秀班主任等表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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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文件、课表可提供复印件。补开的获奖证明一律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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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
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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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教学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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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任教学科(课程)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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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获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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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 |
非教师系列职称、技术等级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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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 工作 |
课题立项书、研究报告、结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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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条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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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 |
“优秀”年度考核表或相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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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效 证明材料 |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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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文论著、课题等教科研材料。
1.任现职以来撰写的教科研材料原件(不超过10项)。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论著(教材)代表作,申报高级讲师的教师合计限报5篇(部),研训员合计限报8篇(部),均需提供原件。申报人员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期刊社查询” 和知网等查询证明(见下图)。打印件粘贴于杂志封二页。如无法提供检索打印件(不超过4篇)需同时报送与原稿一致的电子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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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目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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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
2.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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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论著教材名称 |
本人承担 部分 |
发表、出版时间 |
期刊名称 或出版社 |
是否提供查询网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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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中小学教师有效教学行为调查研究》 |
独立 |
2014.04 |
教育研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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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人员送审材料袋格式要求
1.送审材料袋封面样式
按下列样式制作送审材料袋封面,用A4纸打印并粘贴于送审材料袋封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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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编号: 江苏省中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送审材料袋 学校(单位)名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评审学科:_________________ 拟评职务资格:_____________ 单位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 市、县审核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2.送审材料袋底部要求
按照下列表样用白纸打印后裁剪成5cm×20cm左右粘贴于送审材料袋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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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学校(单位) 姓名 拟评职务资格 任教学段 评审学科 是否研训员 是否乡村定向 是否35周岁及以下优秀青年教师 |
附表:1.江苏省中职校高级讲师(讲师)申报人员名册(A3纸)
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级)讲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3.学科代码表
4.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获奖和未提供检索网页论文汇总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江苏省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