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中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中共江苏省泰兴中学委员会
一、统一领导责任
1.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各项工作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考核。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具体措施,不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发展相融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按计划推动落实。
二、选人用人责任
4.充分认识干部选任工作的严肃性,强化党政领导班子的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5.依据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选任干部,切实把好资格关、程序关、廉政关,防止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6.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杜绝跑官买官、拉票贿选等违纪现象发生。
7.选任干部须听取校纪委集体意见,了解有关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听取校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建议。
三、作风建设责任
8.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江苏省泰兴中学领导班子关于执行中共中央、江苏省委、泰州市委、泰兴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办法》,扎紧制度篱笆。
9.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0.重点加强师德常态提醒和专题教育,预防并禁绝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现象。
11.认真解决教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教职工利益的行为,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源头治理责任
1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政会议制度,落实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
13.重点加强在职称评审、招聘招生、工程项目、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监管,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实行对决策、执行过程及结果的有效监督。
14.扎实开展党务、校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注重公开实效,增强工作透明度。
15.规范财务和校产管理,做好财务收支监管,加强内部审计,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建立审计责任追查机制。
五、支持保障责任
16.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7.支持校纪委查处各类有悖师德、败坏师风的突出问题,坚决惩处违纪违法人员,不护短,不遮丑。
18.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